為了打擊非法捕獵,漁護署的自然護理員定期會上山巡查偏僻險要的山澗,河溪,護理員會檢查河床及石隙,發現有捕龜器便會立即銷毀。過去漁護署檢獲的捕龜器數量有增無減,但郊野公園面積大,署方表示要人贓並獲有困難。
任何人捕捉或販賣野生龜類都是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如果販賣的是金錢龜這類瀕危物種,就是觸犯了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最高可判罰款五百萬或監禁兩年。
tsw 發表於 2011-5-2 23:44 
漁護署太蠢.....居然係有野生金錢龜出沒的地點...
大量掛上....嚴禁捕捉野生龜類....
此舉簡直係此地無銀三百兩 引來大批有心人
其實有否舉報熱線?...我有大量情報可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