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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想做撮合失雀人同拾雀人見面,但又怕愈幫愈忙 [打印本頁]

作者: Ming    時間: 2010-7-7 15:38     標題: 想做撮合失雀人同拾雀人見面,但又怕愈幫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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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BYPAPA    時間: 2010-7-7 15:47

不作煤人三代好,你都想到咁多憂慮了。
作者: layer    時間: 2010-7-7 15:52

中間人的確是吃力不討好的角色~
為了雀雀的幸福,ming辛苦你了

1.要看各費用是否合理,
如果是, 一來是肯定拾雀人對雀雀的愛護及付出
相信找回愛雀, 如果能力許可都不會太介意

2.建議多找一個角色中立, 無利益關係的人幫忙
(對了腳環no.嗎~?)
作者: 風中飛鸚    時間: 2010-7-7 22:06

ming是一個心腸極好的人~相信最後佢都會去做~

不過我可以講一句~盡了力就可以~不必太強求~
作者: OnOn    時間: 2010-7-7 22:26

中間人角色有不同處理, 盡可能不牽涉在其中, 尤其是金錢.

在此情況, 中間人只須相約雙方直接見面, 一定事項交由他們自行解決, 亦不用加上意見.

可做/要做的已足夠.
作者: carolee    時間: 2010-7-7 23:32

我覺得ming妳不捨不棄的為雀主和雀雀爭取到再次相見的機會, 無論將來結果如何, 已可問心無愧, 就算他們有兩面拉鋸情形, 對妳有怨言, 也不必理會

再者, 將來失主是否能像妳一樣, 感動拾獲者交還雀雀, 也應要靠他自己的努力
作者: Mr_fran    時間: 2010-7-8 00:14

support ....................
作者: kaji    時間: 2010-7-8 05:42

我唔見左隻彩鳳,好擔心
我隻彩鳳從來唔驚人,肚餓時仲識飛返黎搵我

講比你知我唔見左既心情
我唔一定要返隻彩鳳,
只希望知他是否生存,有無比人執到
若然比人執到,他肯應承我會照顧好佢
我唔介意佢唔比返我
就甘簡單!
作者: 爆谷    時間: 2010-7-8 08:33

ming, 憑良心做當做的事.無論結果如何,只要回頭再看,不感後悔,那已經很好.
祝福!
作者: miumiu    時間: 2010-7-8 09:04

Support! you are so enthusiastic, is good, but please think before go negotiation
作者: leoyys    時間: 2010-7-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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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風中飛鸚    時間: 2010-7-8 10:30

支持ming~
作者: Mitchell    時間: 2010-7-8 11:15

我近來都有過類似情況, 不過就簡單得多....因為對方唔肯留電話俾我, 我只好留下我的電話, 希望如果佢唔養會打返俾我好過放生或者賣左佢....
作者: sue    時間: 2010-7-8 16:03

呢位人兄心地真好.....
作者: hearmecry    時間: 2010-7-8 19:58

係人地既野就比返人啦 @@

除非人地唔要先養既姐∼
作者: Ming    時間: 2010-7-9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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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oyys    時間: 2010-7-9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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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ng    時間: 2010-7-9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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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雲    時間: 2010-7-9 13:38

我地都支持你, Ming
作者: Ming    時間: 2010-7-9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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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ng    時間: 2010-7-9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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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ng    時間: 2010-7-9 18:27     標題: ((( 既然多數人都支持我做牽線行動,我决定起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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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370308    時間: 2010-7-10 01:06

路過......

你陪失主去警局 / 漁護署....報失雀雀時
雀資料一定落薄備案
由第3方主持交接失雀事宜  !!

至於尋獲者數月后若仍未有真正失主報失雀
雀雀係法律上已合法屬於尋獲者 !!
作者: OnOn    時間: 2010-7-10 02:04

至於尋獲者數月后若仍未有真正失主報失雀
雀雀係法律上已合法屬於尋獲者 !!
kk370308 發表於 10-7-2010 01:06



錯!  生口除外, 尤其是鸚鵡係受保護的.
作者: 風中飛鸚    時間: 2010-7-10 12:50

我想問一句~如果拾雀時跌左張六合彩~要照頭獎賠償嗎?

正常計算~拾獲鸚鵡~而主人認番~是一分一毫都不需要付出~但人情上~大多數人會給回多少費用~

例如:糧錢/籠錢~主人都會願意付出~

至於破傷風針丫/感冒丫/橫丫腸~一般都不用理會~

咁我在街市~睇下有邊個媽咪唔小心~放手個細路~即刻搶過黎~
乜野糖尿病/心臟病/血壓高/消脂/抽脂/隆胸/cool牙/割雙眼皮/全都入晒個媽咪數得嗎?

但以媽咪角度又唔貴~睇落幾合理~咁事實就合理嗎?
咁以後d亞媽咪好唔得閒~
作者: 風中飛鸚    時間: 2010-7-10 13:06

鸚鵡是受保護動物~乜野叫受保護~?咁同狗有乜分別?拾獲條件多多~
一係叫佢成世唔好帶隻鸚鵡落街~我們全港養鸚鵡市民一齊吸實~一見佢落街就報警~
咁就等佢收在房中一生一世~
作者: Zeta    時間: 2010-7-10 17:14

拾獲財物之人仕必須將財物交與警署/警方,作一記錄。等三個月後,如無人提供証據認領,財物將會屬於拾獲人仕合法管有(個別物品除外),否則拾獲人仕已干犯香港法例210章之盗竊罪。

光明磊落、無愧於心,係做人應有之態度。拾獲人仕應坦承將雀鳥交還,與雀友們交個朋友,獲益會更加良多,好過要閃閃縮縮,聲名狼藉。
作者: OnOn    時間: 2010-7-10 17:28

拾獲財物之人仕必須將財物交與警署/警方,作一記錄。等三個月後,如無人提供証據認領,財物將會屬於拾獲人仕合法管有(個別物品除外),否則拾獲人仕已干犯香港法例210章之盗竊罪。

光明磊落、無愧於心,係做 ...
Zeta 發表於 10-7-2010 17:14



寫得好
作者: 爆谷    時間: 2010-7-10 21:36

22# Ming
支持你,希望一切順利.
作者: ★B♀B♂★    時間: 2010-7-10 21:41

本帖最後由 ★B♀B♂★ 於 2010-7-10 21:44 編輯

引佢出黎再報警拉佢,佢當自己係法官嗎?罰佢條命,告返佢偷野都重得呀,睇下邊個死
至於比雀雀咬到,正常丫,非法拐帶,電視都有教要講(唔好)啦
作者: johnleung    時間: 2010-7-11 01:03

拾到的唔知係咪我隻bb........
作者: johnleung    時間: 2010-7-11 01:17

我真係好掛住bb呀…每一個失主都會希望尋回自己心愛的雀,就算不是拾到我的,我都希望其他失主能夠早日與他的鸚鵡團聚,我深切的希望那一位拾雀人早日交回那隻鸚鵡給牠的主人吧﹗
作者: borissss    時間: 2010-7-11 04:45

拾雀者修養不足,而且不算得上有愛心 (恕我直言)

另外一問, 比雀咬到點解要打破傷風針?
作者: Ming    時間: 2010-7-11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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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300cc    時間: 2010-7-11 20:38

大碼的死貓....
作者: Cozzy    時間: 2010-7-11 20:40

[不作媒人三代好],果真是智慧之言!

懷著滿腔熱情,用手寫板春蠶吐絲般嘔大篇文章
為的是要仔細認真地收集意見
想圓滿地完成一件人雀團圓的美事
連曰帶夜,浪費很多很多時間去做傳話溝通
最後結果,
變成拾雀 ...
Ming 發表於 2010-7-11 19:43

可以做的已經做了.......
對得往良心...
作者: carolee    時間: 2010-7-11 21:30

但求無愧於心便是了, 佢哋誤解妳係佢哋嘅損失

唔駛氣餒, 大把雀友撐妳!
作者: layer    時間: 2010-7-11 21:36

阿Ming, 於心無愧就ok
支持你!!
作者: tsw    時間: 2010-7-11 21:50

支持你!
作者: ★B♀B♂★    時間: 2010-7-11 21:53

十仆
作者: YVONNE    時間: 2010-7-11 23:20

做人但求無愧, 你已經做得很好,
是鳥主沒有這份緣而已
作者: YVONNE    時間: 2010-7-12 00:20

其實你定下的守則1和3很好, 不過上網公開證據對鳥主也是一個危險,
公開了這些特徵, 難保不會有萌生惡念之人.
鳥主和拾雀人是不是有什麼誤會, 令鳥主有所懷疑呢?
我也曾經失雀, 那份焦慮與擔憂真是令人受盡折磨, 尋雀的經歷更是歷盡艱辛,
或者鳥主因連日的擔心, 才會比較多顧慮,
知道你實在很委屈, 但既然已參一腳, 大家都是愛鳥之人, 希望你不要放棄,
重聚的喜悅是用錢也買不到的.
不如你把前因後果說一遍, 讓大家共謀解決之法, 說到底, 我們都希望見到人雀團圓.
作者: tsw    時間: 2010-7-12 00:27

算啦!做事但求無愧於心,我們會支持你!早D睡,唔好想甘多!乖乖
作者: 風中飛鸚    時間: 2010-7-12 00:28

你春蠶吐絲當然辛苦~我可以用過來人身份同你講~在網上世界~越出位越多人講壞話~
咁情況出現~我一早預左~唔覺得出奇~
至於人家點講~你唔理得咁多~一般賊喊捉賊~是常見之事~你會覺得更激動~
我周時拖亞婆過馬路~變成話我推亞婆出馬路~非常常見~
做完賊就四維話人地係賊~聽到咪仲激氣~
所以古語有雲~"棒打出頭狗"~你現在明白了嗎?

前文講完~你又唔洗灰心~因為世界上又需要有你同我d咁人先得~
我能堅持咁耐~坐個咁既死位都頂得住~要有幾個先決條件~
人家要你唔開心~你要玩得更開心~
堅持自己信念~我明白及相信你~
作者: 爆谷    時間: 2010-7-12 08:51

34# Ming
ming, 見到你既血淚史,明白你既委屈
雖然唔知詳情,但我相信,樹樹有好多熱血傻瓜支持你.
好多時候,事與願違,只看結果會覺得難過.
不過你按良心做事,就如大家所講,但求無愧於心.
對於義字當頭既熱血傻瓜黎講,無做當做既事,可能仲會唔安落一世.
點都好,支持你!!!
作者: clymcm    時間: 2010-7-12 11:02

人在做, 天在看

世上總要有抱打不平而又敢作敢為的人平衡一下
ming, 你不弧獨的~
作者: Mitchell    時間: 2010-7-12 21:21

唉..... 我好明白你個種感受...
好人實在買少見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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