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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親情又如何? [打印本頁]

作者: pinko    時間: 2010-3-29 11:42     標題: 親情又如何?

朋友十七歲出外賺錢養家,養了父母養姊妹,現在五十多歲了,父母過世,姊妹卻還是靠他生活。


        如果全家和睦,這也是美事,但朋友家的姊妹,在我這個旁人的眼裏,是把他當成冤大頭。

姊妹各自有家,但依然靠他生活,不但不感恩,且常有不滿,常嫌拿的錢不夠多,

有時甚至當面埋怨,說待他如何好,但他的回報卻令人不滿意,因為他的付出,

跟他的財富還有距離。他的姊妹,像共產黨!


        朋友因此煩惱,見了我會發牢騷。


        我說你就不要再顧這樣的「親情」,起碼不要再強調甚麼「家族和睦相處」,快點跑。

這樣的「親情」,花點錢可以解決,就不要再糾纏下去。所謂「手足情深」是互相的,

光是「手」或「足」情深,沒有用。


        我跟這位朋友相交了幾十年,他人生最大的煩惱和麻煩,都來自「親情」一而再,再而三,

旁觀者看得一清二楚,所以就不怕擔上「挑撥離間」的罪名。


        我處理人際關係,只有「友情」,沒有「親情」。但凡合得來的,都是朋友,都是「友情」,

若合不來,便有「親」也沒用,因為這「親」是與生俱來,自己完全沒有選擇權,

那就是「御定」了,關我何事?


        人與人之間的態度,是相對的,你對人好,人也對你好;人對你不好,你也不用對人好。

若是自找的朋友,就應該對人好,只是血緣帶來的親戚,他不對你好,你也不要傻得相信甚麼

「血濃於水」,這句話,多數是抽水。做人應該大方,但如果人家明明是在搵笨,還大方,

那就不算慷慨,而是犯傻。


        我勸朋友不要再企圖跟他貪得無厭的姊妹和睦,是為了他可以好好過日子。

好好過日子的原則,是不要跟人過不去,更不要跟自己過不去。


        李純恩

作者: miffy    時間: 2010-3-29 14:49

有意義. 亦解釋得好清楚. 我亦都係咁做.

我卒之記得"李純恩" 呢個名啦. 我果次去睇醫生見到佢.
作者: pinko    時間: 2010-3-29 14:56

合理的親情,基礎是需要有情或親情,無了,又有乜好講!
作者: miffy    時間: 2010-3-30 00:11

親情=愛+關心+溝通
只適用於中國人. 因我未明白點解外國人長大後好少同屋企人溝通但都維持到有愛既親情關係.
作者: tsw    時間: 2010-3-30 03:30

親情=無價=有今生無來世
作者: Ada    時間: 2010-3-30 17:09

我跟李純恩對親情的觀念相近似.....
作者: BABYPAPA    時間: 2010-4-1 16:18

單方面的親情...沒有好過有,我也和二哥反面了...放棄這親情便不會再流淚了!
作者: pinko    時間: 2010-4-1 17:29

單方面的親情...沒有好過有,我也和二哥反面了...放棄這親情便不會再流淚了!
BABYPAPA 發表於 1/4/2010 16:18

祝願他日能重修舊好
作者: apsw    時間: 2010-4-2 17:10

so what
作者: BoBoBoBo    時間: 2010-4-2 18:00

本帖最後由 BoBoBoBo 於 2010-4-2 18:01 編輯

人夾人緣~朋友有得擇~親人無得擇~好多時~免强無幸福

外國人注重個人空閒~住埋一齊成日見住磨擦多~不如見少d大家客客氣氣~咁就可以融融洽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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