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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預左)

解釋得多亦只會誤會更多
太陽每次都開心同姪仔玩
相反
咬我至2手傷口處處(曾貼圖)
那麼
讓太陽跟姪仔
係米甘負心呢?
leoyys 發表於 2010-7-11 22:33


當日, 你考慮買迷金同太陽時, 表明爬左好多文, 表明你自己對鸚鵡已有了解, 並清楚其特性.
你買佢地返屋企時, 你o係度公開宣佈, 保證迷金同太陽係你o既最後家庭成員, 曾承諾會照顧佢地一生一世.

所以我心生疑問.

1) 你養左太陽幾耐 ? 你希望佢一個月就任摸任錫 ? 因為佢咬你, 所以送走佢.
2) 如果佢一個月後咬你姪仔, 太陽又會點呢 ?
3) 請問一下你姪仔幾大 ? 會唔會係好似大部份小朋友咁 3 分鐘熱度 ?
4) 萬一牠病了, 你姪仔是否有足夠資金去治療, 還是你會為其付出診金 ?
5) 姪仔會否像當日般, 今天的承諾, 明天已成過去 ?
6) 如果吸蜜又咬你, 你又會點處置牠 ?
7) 如果你從來只有牠一個, 一但送走牠你便沒有任何寵物, 你會送走牠嗎 ?

其實, 我也同意, 你沒必要跟人交代什麼, 也沒必要向大家承諾什麼. 只是大家見到如此情況, 都為牠們而擔心. 以上問題, 也不用回答, 但也值得深思.

但現在送走舊愛, 買入新雀. 給人一種貪新忘舊的感覺. 因誤會而結合, 因了解而分開成為你的原因. 你說讓牠跟你姪仔, 大家都開心, 好過跟你廿年都咬你, 大家都不好過, 可是你一年都沒有去嚐試而假設出 20 年這種說法, 人家聽起來像是借口多於原因. 為何你不用心去對待牠, 讓牠一年後愛上你呢 ?

以上言論都是源於我對鸚鵡的愛護, 並非針對樓主. 如有得罪, 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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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伯伯金句 : 要離開很容易, 要留下才最艱難
我指的並非個人在鸚鵡樹的去留, 而是借喻 要放棄一只小動物很容易 要留下牠才是最艱難.
我個人是比較著重承諾, 做不到, 便不要承諾. 承諾了卻做不到, 豈不成了廢話嗎 ?
如果自己的兒女不聽話, 會送給人家嗎 ?
如果親友喜歡的是一對迷金, 會送他嗎 ?
或許對牠感情不深, 或許牠的確只是寵物, 但這是生命. 眾生皆平等, 人天生比其他動物優越, 但這並不代表其他動物的生命比人類下賤, 請盡量尊重每一個生命.
我個人認為, 受教育的深淺不是只憑著一個人讀多少書去行量. 一個博士教授, 非禮女學生, 那他算是 "WELL EDUCATED" 嗎 ?

希望樓主能忠於你的承諾, 好好愛護你的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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