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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康文署管理附例....任何人禁止携帶寵物,貓狗,家禽.....進入轄下公園範圍...(除非有動物使用區..或 ...
florachen 發表於 2014-6-17 14:28



話哂果度都係公眾地方, 又好難話用繩將個場地圍地, 亦冇咁既權力, 只可以話去公園曬雀時注意安全, 有路人行過時雀主要特別留意, 唔好俾路人伸手亂摸就可以了,臨走時清埋場地, 做個負責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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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就太好了

係鸚鵡樹討論區內舉辦私聚,建議睇睇有關規定, 謝謝!

舉辦私聚、團購等有關金錢活動規則
折衷BB Garu~~

我係十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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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6# florachen

謝謝您的理解!

鸚鵡樹成立超過十年, 在這十年, 雖說不上是驚濤駭浪, 但亦不能說是一帆風順。我加入鸚鵡樹的時間不算太長, 但也看到了很多光怪陸離的人和事, 例如一人分身多人自說自話不知目的何在的網友、盜取他人照片示為己出的網友、加入鸚鵡樹不足兩個月就要在討論區內搞團購做小生意賺生活費的網友、無事無幹無風起浪搞三搞四的網友、開樓上CAFE在鸚鵡樹明目張膽賣廣告的網友等等, 多不勝數。要知道鸚鵡樹是所有會員共同建構起來的, 因此不會為個別人士作商業服務, 同時鸚鵡樹乃合法之非牟利團體, 所以鸚鵡樹管埋團有責任要確保鸚鵡樹討論區運作正常, 絕不能涉及利益轇轕等問題。主席向閣下作出提醒亦只是出於責任所在, 敬希見諒。

我知道鸚鵡樹管埋團曾經修改帖子的內容, 我認為事無不可對人言, 所以我亦打開天窗說亮話, 你以私人名義舉辦曬雀私聚當然無任歡迎, 但閣下卻以「鸚鵡OO」的名義舉辦活動, 就有點於理不合了! 要知道鸚鵡樹討論區這個平台乃屬於鸚鵡樹, 又怎可能在未經知會下於討論區舉行「鸚鵡OO」的活動呢? 就正如樂善堂亦不會未經通知走入東華三院範圍內宣傳活動一樣。雖然兩間機構都是慈善團體, 都是為香港普羅百姓服務, 但都需要互相尊重, 唔會立亂踩過界, 對吧?

總歸一句, 歡迎閣下在鸚鵡樹討論區舉辦與鸚鵡樹無關的個人非牟利私聚, 但就不能別樹一幟, 在鸚鵡樹討論區內舉行其他鸚鵡組織的活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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