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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好鬼死嬲

本帖最後由 小草妹 於 2011-2-2 22:30 編輯

由於我屋企行過去去大埔海濱公園路程只有5分鐘 , 所以我成日帶Happy仔落去曬太陽 , 果度有ok多管理員 , 大部分唔多點理我地 , 有時行過會停低望下笑下就走 . 有個成日都好鐘意同Happy玩 .... 唯獨有1個管理員好似同鸚鵡,我有仇咁 , 有次我同屋企人落去 , Happy 企膊頭 , 上晒腳鏈唔亂飛都無叫個人指住叫我收埋佢 , 話會滋擾到人喎 .... 我都唔知點樣滋擾到 , 如果有人投訴就話姐  可惜隻雀我都未放低太陽都未開始曬 , 果次我都已經嬲嬲地寫晒e mail 準備投訴不過屋企人話多事不如少一事 佢之後無再出聲無謂去到咁盡
點知條友好似話上癮咁 , 今日我再去咁啱Happy企係櫈背 , 張櫈無任何損壞 而且其他櫈都係空 無人坐( Happy 無咬無柯屎落去 濟企  佢無端端話唔企得要我拎返走佢 唔該又無聲而且用串嘅語氣完全一d禮貌都無  又唔講點解  問唔切佢就轉身走  真係痴線  前世得罪佢咩  我忍住唔出聲佢好似好有道理咁覺得我同Happy唔應該出現係個公園  雖然我個人唔係好鐘意咁整花人地個底又搞到佢 比人鬧  忍讓下世界都和平d  但今次都真係覺得佢好過份 話都至少比個原因  send 了e mail 去康文署  至少都比個解釋我好呀  覺得我小氣又好 , 但我對公平對待動物的確有份執著 唔係佢話唔鐘意我又唔反抗佢就可以亂咁話

如果我鬧完佢仲要見佢Boss,要當口當面解識清楚,我最曾呢D人架啦,email大多數無回有都話地對,
佢見妳一個女仔所以洽妳!
Amazonshan 發表於 2011-2-2 23:15

我同屋企人果次佢都照話呀 , 所以咪完全唔知佢想點
其實我估佢係個head 得佢係白色制服其他係藍色  同d管理員係外判架應該 , 同返康文署投訴好似好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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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系好僧尼d人,我細個都撞過尼d人!! 你不如串d問返佢 ,關你x事???
catcat6703 發表於 2011-2-2 23:06

我該時聽緊歌睇緊書 佢無端端叫我拎返佢落黎 我呆一呆神都未回佢已經轉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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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規定大埔海濱公園係唔可以帶動物進入的。呢樣無辨法
tsw 發表於 2011-2-2 23:40

大埔海濱公園check 過係康文署架  法例規定康文署公園只係唔比帶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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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好齊齊曬雀,毒佢,等佢中鸚鵡毒。
tsw 發表於 2011-2-4 10:50

上次我地十幾隻佢都無話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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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係佢話唔鐘意我又唔反抗佢就可以亂咁話"
唔知點解我好鍾意妳呢句說話,好[壓韻].
入正題,如果我係妳就唔會要求康文署解釋,我會立即截停個[食蕉],要佢解釋.我仲會同佢講為咗保障双方想拍片做證有無問 ...
kim23 發表於 2011-2-4 17:53

咁又唔係咁得喎  如果我唔依正常途徑port 佢 就 咁同佢嘈  佢又可能唔份氣以後更加為難我 我都係小市民1個無份威壓性  如果我同佢個head 講咁又唔同  比佢知我會投訴  佢自己話多幾次我咪port 多幾次囉  最後佢無份工都係自己攞黎 佢為保份工都應該唔敢再話  佢點話我都得但我要求人對動物都有份起碼嘅尊重 對於寵物我的確有份執著  話我巔又好乜都好 遇到唔公平事我會為佢地出聲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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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有關帶寵物入公園係咁寫GE

(1) 任何人不得安排或容受任何其所擁有或在其看管下的狗隻或其他寵物進入或停留在任何遊樂場地內,除非該狗隻或寵物已置於恰當控制下,並受到有效的管束,因而不致對任何人造成煩擾 ...
Keeperloklok 發表於 2011-2-4 18:27

係邊條法例呀  我覺得用根據香港法例第xxx 條又a條又b條咁串佢會好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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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些奇怪,致電問康文署,只係不准許狗隻進入,其它動物可以。不過如果真係所有寵物都可以進入, 可能到時會見到以下的動物 :


蜥蜴、大公雞、蜘蛛、大烏龜及各種你唸都唸唔到的動物呀~~~~???????
tsw 發表於 2011-2-4 19:50

大烏龜 ~~ 之前我會帶隻龜周圍去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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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小草妹 於 2011-2-5 00:21 編輯
我到過好多康文署公園晒雀, 亦有好幾次管理員說不能帶鸚鵡進入, 但每次我都話佢知, 我帶鸚鵡到公園前已致電康文署熱線查詢, 法例只針對狗隻...........................

大家平心静氣說完後, 每次都沒有問題 ...
OnOn 發表於 2011-2-5 00:14

佢又無話唔比入喎  只不過係提出埋d無理要求咋ma
所以我先嬲  好似前世得罪佢咁
我打算print 封回信 佢話唔得我咪比佢睇 話句" 你個head話得喎 "咁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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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我都好少留言 睇完就算 睇到呢個POST我都忍唔住要留言
係咪香港人既質素每況愈下呢?上面都已經列明左狗隻係包括寵物
即係任何康文署轄下既公園都唔可以帶寵物入內 場地管理員絕對有權將違規人士趕走
唔趕你走 ...
curtis527 發表於 2011-2-5 10:56

咁當然係我投訴之前打過去問 (2個月前已經問清問楚 ) , 佢話d法列大部分剩係針對狗隻 , 上面亦講明 "除非該狗隻或寵物已置於恰當控制下,並受到有效的管束" 咁佢有佢嘅理由 有道理嘅 ok 我可以走 不過唔係咁無禮貌原因唔講剩係咁話唔企得凳就唔得囉 , 起碼比我知我錯係邊以後唔再犯
呢個post 全無惡意請唔好誤會 , 我自己都無稔過去咁盡啦  其實我自己都係第一次咁投訴 有咩多數忍下就算 1次忍下日後都好相見  不過佢 一次又 一次咁挑戰我底線  咁我覺得 人容忍有限度嘅真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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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小草妹 於 2011-2-5 23:47 編輯

講真 , 其實我真係覺得同人係forum嘈係最無意思嘅  大家對大家認識唔深甚至係0認識 , 各持己見  嘈極都係無結果  反而從中得益真係唔少  可以睇下其他人嘅思想  學下多角度思考 ....
當日嘅情况可能我講得唔太清楚 , 我自己有帶個企架  啱啱打算走  所以先將Happy拎落黎扣腳鏈落掛頸繩  再慢慢收返腳架執返d報紙呀 噴水樽呀 , 咁個管理員無端端走埋黎好無禮貌串串地咁講1句 " 拎返起佢 " 我神都未回 打算問返佢有咩原因 ( 比自己知道錯咩都好)  , 但佢已經轉身走 ...
我唔係話自己無錯 , 只不過係覺得 佢話我唔緊要 至少比個解釋我 .... 唔係佢話唔得就係唔得咁霸道
起碼如果係規矩都話比我知下
令大家誤會唔好意思 在此同大家道歉
如果大家唔喜歡我可以以後唔再留言  他日有聚會再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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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咁啦!小草妹妹,要多D上樹呀!我都無意架,笑返吓啦!http://www.1sz.net/Files/Bey ...
tsw 發表於 2011-2-6 00:15

我覆唔到PM架  放心唔會咁易走  我都未抱過細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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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覆唔到PM架  放心唔會咁易走  我都未抱過細雞
小草妹 發表於 2011-2-6 17:10



Amazonshan 發表於 2011-2-6 17:49

我有好多鸚鵡問題想請教 , 但係度講驚浪費d位
有無e mail 或者其他聯絡方法搵到你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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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我!  
妳想繁殖鸚鵡!
我的email係shanhoho@hotmail.com
Amazonshan 發表於 2011-2-6 21:42

我女鸚都無隻睇怕要玩單性繁殖
只係關於食糧同vitamin 嘅問題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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