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寮屋屋外有一組紅No.例如慈雲山__TWS/14x18x20,後面是政府給予該屋之合法面積,全部屋主,家人資料在1982年前已有系统登記,原本係臨時性質,奈何香港寸土尺金,呢個係歷史遺留嘅問題.亦好難解决.如非居住環境有潛在危險,或遇上發展,一般可以存在落去.
要交象徵式地租嘅係有合法地主,留待政府收地之憑據.唔使交就係政府地.不可重建,只可鞏固維修.無亨有政府房屋福利者,清拆時可擭上樓.
買賣時白紙黑字話係轉讓木屋上蓋,呢張紙唔係比政府睇,而係比啲上門話你霸屋溉人睇,住得呢啲屋耍夠惡先得.
[ 本帖最後由 longman 於 2009-6-27 09:16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