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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雀人家

養雀人家
妹妹一家在居屋屋邨居住了十多年了,養二隻小型鸚鵡,也有五年了,一向相安無事。每天早上妹妹帶他們到花園做運動,街坊都很喜歡他們;晚上,妹夫放工回來,和他們嬉戲,緩和了一天的疲勞。孩子大了,只顧自己的娛樂,這二隻鸚鵡,就是他們生活上的良伴,另類的兒子。
自從屋邨可以自由買賣後,搬進來和搬出去多了,以前熟絡的招呼少了,陌生的面孔多了。金融海嘯發生後,屋邨情況變化更大了,一些新住客,可能是以前住於高尚住宅區的,現在搬到這平民區,諸多不習慣,不只凡事批評,動輒便到屋邨管理處投訴。
我妹妹就這樣給他們選中了目標,兩隻鸚鵡間中的叫聲騷擾他們的安寧,本來一般住戶區,嬰孩啼哭聲、老人咳嗽聲、電視音響聲、彈琴聲、麻雀聲、裝修聲,是不可避免的事,偏偏養雀仔,卻犯了屋邨的公契的條例,他們便出師有名,一聽到雀叫聲即打電話到管理處,甚至去差館投訴。管理員來了幾次,大家熟口熟面,只有勸告關好窗戶,別讓鳥聲噪擾他人;警察來了,查明是鸚鵡的叫聲,養雀仔並非犯法,唯有登記了養主的身份回去交差。妹妹為了息事寧人,日間把它們關於廁所。叫聲是微弱很多了,但他們仍然不滿意,窮追不捨,管理處只可發出通知,如不將雀仔遷移則採取法律行動。
不得已,妹妹將兩隻寶貝寄居到我家。
雀仔未搬遷時,許多朋友都支援妹妹,要抗戰到底,理它是什麼屋邨公契,公屋都可以養猫狗,居屋養雀仔,早晚幾聲叫聲,是雀仔天性,是小兒科,可等法官評理;到妹妹拿走雀仔後,朋友又叫她每天到晚上十時前,大播錄音帶,雀聲、粵曲、佛經,不振動地板跳起不休停,這樣沒有犯公契,犯治安,看他們有什麼辦法。
結果,我勸阻了,不要說什麼近鄰勝遠親,守望相助;不過,大家隔離鄰舍,無謂為兩隻雀仔變成了仇人,這樣太不值得。
他們這樣的處世態度,幾聲雀聲都不能容忍,遲早會為別事吃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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