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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植物
在香港進口卅出口任何動物、雀鳥、爬蟲、植物、除害劑、泥土及植物病蟲害,必須預先領有由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所簽發的有效許可證或准許證。

進口供食用的動物方面,則必須附有由來源地方禽畜衛生主管當局發出的有效健康證明書和由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所簽發的進口許可證。

經香港轉運的動物、雀鳥或爬蟲,亦須領有由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簽發的有效特別許可證。

香港對進口的狗或貓設有檢疫限制。在運送時,這些動物應放於籃、簍、籠或適當的容器內。此外,《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 169 章)的有關條文亦必須遵從。
(詳見 「存活動物_進口管制」,「 植物及植物病蟲害_進口管制」, 「除害劑_進口管制」, 「除害劑_出口管制」)

瀕危物種
除獲法例豁免外,在香港進口卅出口任何瀕危物種(不論活的或死的)或其部分卅製成品,如標本、皮、角、肉、藥物、象牙雕刻品及飾物,必須預先領有許可證。
以下為一些瀕危動植物的例子:

動物
猴子、象、野生貓科動物(虎、豹、虎貓等)、犀牛、熊、河馬、賽加羚羊、麝鹿、穿山甲、海龜、陸龜、鱷魚、巨蜥、龍吐珠魚、鷹、貓頭鷹、鸚鵡、巨蚌及珊瑚。

植物
蘭花、仙人掌、花旗參、豬籠草、捕蠅草、某類空氣草、天麻、石斛及沉香。
(詳見 「瀕危物種_進口管制」, 「瀕危物種_出口管制」)

香港對進口的狗或貓設有檢疫限制。在運送時,這些動物應放於籃、簍、籠或適當的容器內。此外,《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 169 章)的有關條文亦必須遵從。


出口動物及動物產品

為 使 本 地 出 口 能 遵 從 入 口 國 家/地 方 對 獸 醫 衛 生 證 明 的 規 定 , 本 署 提 供 以 下 服 務 從 而 促 進 這 些 出 口 。 這 些 服 務 包 括   
* 動 物 健 康 證 書
* 動 物 產 品 衛 生 證 書
由 於 不 同 國 家/地 方 對 動 物 及 動 物 產 品 入 口 有 不 同 的 入 口 管 制 , 因 此 申 請 人 務 須 在 事 前 盡 早 以 書 面 方 式 向 動 物 及 動 物 產 品 將 運 往 的 國 家/地 方 的 政 府 當 局 , 以 及 運 載 該 動 物 及 動 物 產 品 的 航 空 公 司 或 船 務 公 司 索 取 有 關 規 定 的 細 則 。 請 注 意 本 署 未 必 能 經 常 證 明 所 有 有 關 規 定 的 詳 情 。
倘 該 等 準 備 出 口 的 動 物 , 包 括 其 部 份 及 衍 生 物 , 受 到 香 港 法 例 第 187 章 動 植 物 ( 瀕 臨 物 種 保 護 ) 條 例 所 管 制 , 則 申 請 人 亦 須 向 本 署 申 請 有 關 的 瀕 危 物 種 公 約 出 口 証 。

查 詢
1823 政 府 熱 線 服 務 中 心 - 電 話 : (852) 1823
E-mailicsenquiry@afcd.gov.hk


根 據 進 出 口 (登 記) 規 例 (香 港 法 例 第 60 章) 的 規 定, 凡 將 物 品 進 口 或 出 口 的 人 士, 除 豁 免 報 關 物 品 外, 必 須 在 物 品 進 口 或 出 口 十 四 日 內 向 海 關 關 長 遞 交 一 份 資 料 正 確 及 齊 備 的 進 口 或 出 口 報 關 表 格。 任 何 人 士 如 未 有 遞 交 所 需 報 關 表 格 或 在 報 關 表 格 上 故 意 虛 報 或 粗 心 大 意 填 錯 任 何 重 要 細 節, 均 有 可 能 被 檢 控。 海 關 關 長 亦 已 授 權 政 府 統 計 處 某 些 人 員 執 行 對 遞 交 資 料 正 確 及 齊 備 的 進 卅 出 口 報 關 表 有 關 的 法 例。

即 使 毋 須 就 豁 免 報 關 物 品 遞 交 進 卅 出 口 報 關 表 時, 進 出 口 商 仍 須 囑 咐 貨 運 公 司 在 貨 物 艙 單 上 清 楚 註 明 豁 免 物 品 所 屬 的 類 別 (請 見 以 下 列 表), 以 方 便 貿 易 文 件 處 理 及 覆 核 工 作。 然 而, 本 處 仍 有 權 要 求 貴 號 就 所 聲 稱 的 豁 免 物 品 提 供 證 明 或 證 據、 或 在 有 需 要 時 按 照 進 出 口 (登 記) 規 例 的 規 定, 採 取 所 需 行 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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