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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我都好少留言 睇完就算 睇到呢個POST我都忍唔住要留言
係咪香港人既質素每況愈下呢?上面都已經列明左狗隻係包括寵物
即係任何康文署轄下既公園都唔可以帶寵物入內 場地管理員絕對有權將違規人士趕走
唔趕你走係人情 唔該唔好習非成是 自己理虧仲話要媽人
仲話要投訴到人地工都無埋 人地打份工搵食姐,保安都做唔成你係咪想香港多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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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主人, 帶寵物到任何公眾地方都應盡己任, 有幾點是要注意的:

1.  自備所需物品, 按各類寵物需要, 如果是鸚鵡, 企架、報纸, 濕紙巾等是不能少的.
2.  不要佔用遊人座位, 請不要覺得放雀上椅背是理所當然 ...
OnOn 發表於 2011-2-5 19:41

非常同意
如果大家都唔咁做,令其他人覺得受到滋擾
到時有一日康文署加個牌NO DOGS OR BIRDS ALLOWED,到時雀友們又少左好多晒雀好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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