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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樹樹網管現在說明...

但有一點事實,我並不是事前沒有知會...在未發第一個post時...是礭有詢問過Edward...而所答回答:不涉金錢就可以...故此我才發post

該post 6月10.....文內亦有「鸚鵡OO」文字....其間亦有多位管理交流聊天(另我獲益良多)....而七日内並冇管理告知(不宜用.若知悉我定必依從)

再者活動當日,貴會管理亦有到場一同曬雀.我等榮幸,而當日面對面.管理亦沒提及(不宜用.若知悉我定必依從)

所以並不是事前未有知會,敬希明鍳!!!此等事實人人皆可從post或現埸看到!!


至於文字被删之後...情況如同老師責罰學生,而原因不明,想改正亦不知原因....及後我向我Edward查問原因...WhatsApp回答原文:不希望其他團體用我地fotum攪活動.

我才明白.......我才發言回應 "平常心,欣然接受"  


再次感謝樹樹網管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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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lorachen 於 2014-6-20 12:18 編輯

回復 20# 風中飛鸚

也感謝飛鸚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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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有限知情回答一下~
我作一個誇張D講法~令大家更易明白我們管理員之擔憂~
起初標題可能是"鸚鵡歡欣晒雀樂"管理員當然唔理~因為是一個晒雀標題~

等於我成日都開D"萬家歡樂彩虹繽紛耀全城晒雀日"一樣~

後來知道"鸚鵡歡欣"原來是茶餐廳~"晒雀樂"是麻雀館~而不是晒雀代號~當然需要修改~

我好明白閣下是真心想攪好鸚鵡圈~不是為搵錢~
email:perfect90220909@yahoo.com.hk
fax:24981198
tel:9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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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飛鸚前輩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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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飛鸚前輩理解....
florachen 發表於 2014-6-20 12:25


俾D時間磨合~將來可能有更好進展~不要記掛在心~鸚鵡樹要壯大~必須大刀闊斧~先斬後奏~

管理員必須以快打慢~無須匯報立即做事~

不能慢慢開會~討論進行~如果唔係~黑客已經成功達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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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有限知情回答一下~
我作一個誇張D講法~令大家更易明白我們管理員之擔憂~
起初標題可能是"鸚鵡歡欣晒雀 ...
風中飛鸚 發表於 20-6-2014 12:20


主席已道出事情主因, 而我在這希望強調一點,  Edward並非本會委員, 不管各下是否明白網上文化.
對別人尊重是每個人的基本認知, 就如之前所比諭的樂X堂絕不會到東X三院打着樂X堂的旗號主辦活動.  就算是樂X堂主辦人,亦不會在東X三院以個人名義主辨活動的道理相同。 是為了避免誤會及對彼此的尊重。

此外, 本會歡迎大家分享養鳥心得及相片, 但希望各會員尊重知識產權, 請勿在未經物主同意下把有關資料及相片加上自我封號在鸚鵡樹上發放, 示為己出.  如有任何轉載, 煩請加上出處免生誤解.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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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免誤會~我口語化粗俗D去講~
會員之間聚會~會員間發生任關係~唔關本會事~但開左POST~就即係使用左鸚鵡樹平台~
就要守會規~不能以"銀龍茶餐廳歡樂鸚鵡聚"名義舉行~事後也不能將相片打上:銀龍茶餐廳好好味"的水印~

以上兩點~基本上唔需要強調~就等於香港法例唔會提住"不準殺人"一樣~
email:perfect90220909@yahoo.com.hk
fax:24981198
tel:9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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