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要處方, 問題係在於醫生違反"處方指引", 即係幾時須要用抗生素及使用邊一種抗生素.
因為公立醫院病人多, 工作繁忙, 好多醫生唔可以仔細跟進每一個病人既病, 醫院床位緊張, 加上病人濫用投訴機制, 做成部份醫生為免浪費自己及病人時間, 以及病人投訴, 一開始就用強力抗生素, 有理無理大包圍去殺滅所有病菌病毒, 冒求儘快醫好個病人, 讓病人出院. 如果開d低藥力既抗生素, d病人又會話醫生"dump"症; 叫病人覆診, 又話醫生想呃多次診金, 又話要工作, 無時間.
呢個方法雖然可以短時間有效醫好d病, 但係就存在漏洞, 就係如果病人無依足吩咐食藥, 定期覆診, 當病情稍為好轉就停藥, 俾體內剩餘既病菌/病毒有喘息機會, 再度變種繁殖, 就造成日後抗藥性既問題, 以及在社區散播開去.
點解私家醫院甘貴而又醫術高明呢? 就係依足指引, 做齊儀器診段及化驗(例如X光, 種菌, 磁力共振, ...), 對症下藥; 但如此依足指引治療, 雖要大量金錢時間, 一般為口奔馳既小市民又如何負擔得起, 政府就更加唔會.
所以濫用抗生素呢個問題, 病人都有部份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