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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Ada 於 2009-8-28 10:37 編輯
做人處世, 要過得自己過得人--------法理情都應這樣呀....
SugarSugar 發表於 2009-8-27 14:31



可惜就算香港, 就算金鐘, 都算文明地方啦, 人仍然好多時係 "過得自己懶理人", 而唔係 "過得自己過得人", 你睇下d人出入大型商場時要推玻璃門就知, 雖然門係重, 但係以一個健康成年人無理由好似三日無食飯咁"係咁二"推開少少僅夠佢自己過, 仲要推開就鬆手, 自己過緊果陣隻門已經閂, 根本唔理後面陸續要過的人..  佢根本可以做多一步, hold住隻門耐少少俾後面接手, 又或者索性推大力d等隻門打開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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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啦, 所謂習慣成自然, 我自己就無論星期一至七都會顧住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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